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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第三批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特色事例
时间:2024-11-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省检察院政治部联合机关党委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举办全省检察机关第三批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现场讲述会,经过层层推选和严格评审,10个事例被确定为“优秀事例”,7个事例被确定为“特色事例”。

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效履职 跑出轻罪治理“加速度”》获评“特色事例”。

案例赏析

抚松林区院涉林轻微刑事案件占案件总量的80%以上,其中绝大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判处轻缓刑或相对不起诉。关注到这一点,抚松林区院立足党建和检察工作实际,以高质效办好群众身边的轻罪案件为重点,通过党建引领检察履职,为助力林区治理、化解社会矛盾贡献检察力量。

党建引领队伍建设,提升轻罪治理专业化能力

抚松林区院坚持以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站位,以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能力。坚持集中学习制度化、学习任务清单化、学习研讨常态化。大家学在一起,干在一起,通过以党建带队建,系统育才、科学用才。在实际办案中,以优秀共产党员为核心,组成轻罪治理办案团队,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办理群众关切的轻罪案件。第一检察部实行“检察官和检辅人员同步轮案”的轻罪刑事案件办理模式,以老带新,共同研讨,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业务水平,确保简案快办质效。

党建引领业务融合,推动轻罪治理协同化开展

抚松林区院逐步完善刑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公检法司共同参与、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的轻罪治理工作局面,对轻罪案件办理中出现的程序、实体问题进一步消除分歧、统一认识,为常态化开展轻微刑事案件诉讼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一是明确轻罪范围。二是提前介入提高案件质量。三是建立集中办案模式。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办理“繁简分流、集中办理、分类审查”新模式,做到简程序不简权利,有效提升办案效率,促办案透明度,促社会认知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组织温暖、司法温度和检察温情。

党建厚植为民情怀,数据赋能传递“轻风”

党支部将轻罪治理列为“检护民生”项目清单之一,通过搭建数据模型,筛选出近年来涉林犯罪高发的区域、人群,开展有针对性地治理。一是开展“青年干警大讲堂”活动,组织青年干警面向学校、林场职工、企业员工等不同人群讲专题法治课。二是打造轻罪治理“主力军”。 党支部将轻罪治理与主题党日活动相结合,在实际普法工作中,充分发挥一个党员一面旗的先锋引领作用。联合各部门协同发力。抚松林区院向辖区内公安机关、林业主管部门等6家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向党委政府、法院等部门发起公开倡议,向辖区居民发送公益短信,共同构建森林资源联合普法长效机制

开展轻罪治理一年以来,公安机关受理涉林刑事轻罪案件同比下降57%,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也节省了司法资源,真正展现了检察机关的担当作为。(撰稿:王佳、焦田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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