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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 四次全会精神
时间:2023-1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

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

次全会精神

12月4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林区检察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吉山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对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进行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激发了全省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豪情和干劲,对加快推进吉林走出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以更高政治站位、更强使命担当、更实履职成效,为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作出检察贡献。

会议要求,一要立足检察实际,不断提振率先突破的信心决心,全面领会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省委关于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率先突破的思想精髓,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落实党的政策和强化法律监督结合起来,形成更多的长春林区检察机关生动实践。要紧盯新时代新征程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的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北立意之深、擘画东北思量之远、寄望东北千钧之重,抢抓机遇、苦干实干,奋力续写吉林全面振兴新篇章。二要依法能动履职,不断厚植率先突破的底气志气,找准服务保障振兴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在扛起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要使命,服务全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过程中,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要依法严厉打击黑恶犯罪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要持续深耕公益诉讼领域,擦亮“绿色检察”品牌,打造林区特色,服务生态强省建设。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产业振兴提出的新要求,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保障辖区内林业企业经济发展。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做好司法救助、检察公开听证等工作,通过及时制发检察建议、跟踪问效、社会面普法等方式深化诉源治理。三要抓实队伍建设,不断激发率先突破的活力动力,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增强责任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筑牢检察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思想根基,把个人事业融入检察工作,把个人追求汇入检察发展,把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为必担之责、必做之事,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鲜明履职特征。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管理、考察和培养,在言传身教中加担子,在谋事做事中增考验,努力使他们成为检察业务领域的行家里手和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要从严从实抓好队伍建设,守住拒腐防变底线,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撰稿:鞠李 摄影:王骁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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