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省检察院)党组统一部署,2024年9月24日至11月29日,省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对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以下简称长春林区分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2月14日,省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向长春林区分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政治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统筹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5次,赴基层监督检查2次。
(二)强化责任分工。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党组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各责任部门负责推进整改落实,形成整改合力。
(三)强化整改实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对照检视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聚焦问题整改,注重结合林区检察工作实际,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切实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动整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一)多措并举提升检察业务能力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长春林区刑事案件质量研讨会议,以承办的重大复杂、新类型刑事案件为切入点,组织两级院刑事检察人员就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难点与争议点开展深入研讨,统一办案共识,提升证据标准把控、庭审质证技巧等业务能力。二是与延边林区分院联合举办刑事检察实践教学活动,邀请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围绕《刑事证据审查判断实务问题》进行专题授课,组织两级院参训人员围绕授课内容和林区刑事检察办案难点、堵点进行深入研讨,破解实践难题。三是制定《长春林区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试行)》,制定2025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计划,召开长春林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培训会,组织两级院案件管理条线全体检察干警及部分业务部门骨干参加,提升案件质量评查队伍建设水平,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运行。
(二)坚决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
整改情况:一是综合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周学习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思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开展交流研讨,加强学习领会,切实筑牢思想防线。二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学习教育期间,共组织专题周学习16次、主题党日活动3次、领导班子讲授专题党课6次。三是组织领导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参观,组织新入职人员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增强分级分类警示教育效果。四是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组织开展专项自查自纠,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
(三)着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
整改情况:组织党务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党章、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党务干部党性修养培训班,提高党建工作能力。
三、持续推进整改,确保常治长效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进一步抓好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于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推进任务落实,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三)进一步提升整改实效。加强问题反向审视,倒查制度缺陷,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立足长远抓长效,通过一个问题整改,带动一类问题解决,推动整体工作发展。
(四)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持续强化“一岗双责”。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坚持不懈整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12309;邮政信箱: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6969号;邮编:130031;电子邮箱:cclqjcy@163.com。
中共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党组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