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春林区检察机关
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拟聘用人员(第三批补录)公示
根据《2024年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公告》程序安排,现对拟聘用人员(第三批补录)进行公示,并对后续环节进行安排。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将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公示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8日
(五)监督举报电话:0431-87086817(工作日9:00-11:00,13:30-16:00)
二、补录
(一)本次招聘结束后,综合成绩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在此成绩有效期内如岗位出现空缺需进行补充聘用时,按照进入面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中确定补录人选,并进行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三)本次招聘各环节中已自行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人员,不再进入补录环节。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中所有的补录信息公布,均将通过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官网、长春林检公众号进行发布,其他发布渠道均未授权。请考生本人务必保持警惕,认真辨别,谨防受骗,并及时查阅官方渠道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