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
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分享会
暨“五四”青年节主题党日活动

4月28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分享会暨“五四”青年节主题党日活动。
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吉山出席活动并作总结讲话,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吴超主持活动。两级院在家院领导、检察干警参加活动。
活动中,六位青年检察干警能够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结合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分享交流学习心得体会。

刘吉山同志强调,要全面掀起开展主题教育热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保持清正廉洁、践行使命担当,真正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学有所长。
刘吉山同志要求,一要以学铸魂,坚定理想信念。党员干部要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培根铸魂,不断增强对党的政治认同、情感认同,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长春林区检察事业行有所向、进有所依。二要以学增智,厚植家国情怀。党员干部要通过学习来增长知识、增加智慧、增强本领。把检察工作同贯彻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同主题教育相结合,同大兴调查研究相结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真正让调查研究成为向一线检察干警和基层群众学习的过程,听到真实心声,看到实际问题,收获真知灼见,推动长春林区检察工作守正创新、行稳致远。三要以学正风,保持清正廉洁。党员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始终做到慎始、慎微、慎独。要树立正确的“三观”,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常思贪欲之害、常怀敬畏之心、常想自由之贵,坚守底线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确保长春林区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可靠。四要以学促干,践行使命担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立足检察办案实际,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更优质的检察履职办案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获得感,推动长春林区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提质增效。
经过激烈角逐,活动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院班子成员为获奖的检察干警颁发证书和奖品。

一等奖:吉林省红石林区院党支部宁静

二等奖: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第三党支部马仲阳
吉林省抚松林区院党支部张艺丹
三等奖:吉林省白石山林区院党支部郝思程
吉林省江源林区院党支部刘芸彤
吉林省临江林区院党支部刘林
新征程上使命任务艰巨而光荣,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活动结束后,干警们纷纷表示,要以此次分享会为契机,立志要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努力做到“博学之,立志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强化责任担当,依法能动履职,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为推动长春林区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贡献力量。(撰稿:杨俊朋 摄影:王骁猛)
